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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《剑二新传》综合交流区版规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MISS迷失MISS    时间: 2016-8-24 18:51
标题: 《剑二新传》综合交流区版规
前言

       欢迎各位来到《剑二新传》官方论坛,本版块为游戏讨论主版块,欢迎大家踊跃发言,积极交流。同时,玩家在本版交流的请注意遵守相应规定,对于违反管理条例的行为版主将有权利进行相关操作。


导读

一、剑二新传论坛总版规
二、版规服务对象
三、版面规定细则


正文


一、剑二新传论坛总版规
       本讨论区一切规章制定均为在《剑二新传论坛总版规》的前提之下所建立,总版规中所有规定在本版依旧适用,请各位玩家详细阅读并严谨遵守


二、版规服务对象
       服务对象为所有剑二新传论坛用户


三、版面规定细则

1. 本版禁止发布与本游戏无关内容。
2. 本版欢迎玩家发表利于玩家游戏、利于论坛交流的优秀内容,优秀主题版主将根据论坛管理条例给予高亮、加精华、加威望等奖励。
3. BUG反馈、意见建议提交请在“意见建议”版块发布,如在本版块发布版主有权移至对应版块。
4. 本游戏没有提供线下交易平台,论坛也不接受一切账号或物品交易信息。
5. 本版严禁发布申诉、投诉或者点名版主贴,对论坛管理有疑问请到论坛事务区或者私信**版主,违规者将受到严惩。
6. 本论坛为游戏交流平台,并不能替代客服平台的作用,部分问题将引导玩家至客服处理,请玩家谅解与配合。
7. 严禁在本论坛发表煽动、挑衅主题,例如“大家别玩这个游戏啦”“版主敢XX就…”等主题,一经发现一律从严处理。
8. 严禁发表一切带有侮辱性描述的主题、回帖、私信。
9. 严禁发表任何未经当事人允许的照片、**方式以及站内私信。
10. 严禁发表一切与脚本、外挂或者其他辅助软件相关的信息。
11. 严禁发表QQ群、YY群号。
12. 严禁恶意灌水影响论坛正常秩序。
13. 严禁发表一切造谣、虚假信息,例如“高价收XX礼包,在百度上搜索填写账号信息就可以领取”。


       违反版规行为如被发现,版主团队有权利对以上行为或者实施该行为的会员进行下列处理:
1. 警告
2. 扣金钱
3. 屏蔽
4. 下沉
5. 删除帖子
6. 禁止发言
7. 禁止访问
8. 禁止IP
9. 移动主题
10. 关闭主题




作者: 4+5    时间: 2016-8-29 17:04
沙发~~~~小9留名
作者: √七邪    时间: 2016-8-29 19:34
前排            
作者: 「兲長地乆」(り    时间: 2016-9-2 10:11
踩一脚·
作者: Senglan    时间: 2016-9-8 15:29
要遵守版规
作者: 你看起来很下饭    时间: 2016-9-9 17:08
@MISS迷失MISS 版主出来,为什么别人装备可以+30,我+到20多就加不上去了。
作者: 夜店独醉    时间: 2016-11-15 13:46
新传还没有公测吗

作者: 元·梦    时间: 2016-12-13 10:02
只关心什么时候开放丐帮掌和杨门弓骑
作者: 清羽虚空    时间: 2017-2-22 11:24
出个跨服天门和战场吧!死区了!
作者: 亦い逍遥    时间: 2019-5-9 15:42
今天的新服务器踏莎行名字取不了,游戏进不去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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